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正职公开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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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26 | 回复2 | 2018-12-10 10: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正职公开选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深化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建立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省政 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大同开发区内2个工作部门和2个园区服务中心正职进行公开选聘,范围为全市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部门正职(副处级)职位4个,具体岗位如下:
  投资促进部部长、财政运营部部长、医药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装备制造产业园服务中心主任。
  实行岗位聘任制。公开选聘结束后,上岗干部实施档案封存,建立档案工资与岗位薪酬相分离、人事档案职级与岗位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提拔使用的干部任期满3年调出的,可按实际职务、岗位职级办理调出手续;任期未满3年的,按原档案记录调整前的职务、岗位办理调出手续。干部退休按档案身份和岗位职级办理。
  实行绩效工资制。上岗干部薪酬由基础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业绩性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与其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人选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熟悉中央、省、市关于开发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
  4、在职的大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本科以上学历,任正科实职3年以上,干部身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得应聘的。
  三、选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结合个人意愿填写公开选聘报名表,接受报名。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从12月11日开始至12月19日下午17点前结束,报名地点设在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组织科,电话:6118116。
  (二)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纪检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年龄、学历、任职、经历等情况以档案记载为准。
  (三)专业面试
  面试分为公开演讲、面试答辩两个环节。聘请相关人员组成竞聘评审组(设主评委1名,评委8名),负责有关应聘人员演讲评审、面试答辩。面试重点对拟聘任人选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进行评审。面试结果作为干部聘任的重要参考。
  1、公开演讲。应聘人员围绕应聘职位,结合各自工作实践,以及今后工作规划等方面的情况,分职位进行竞职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演讲结束后,由选聘评审组现场打分。
  2、面试答辩。选聘评审组围绕工作岗位要求,列出问题现场答辩,并现场打分。
  3、面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公开演讲成绩占60%,面试答辩成绩占40%),按照得分排名报开发区党工委。
  (四)组织考察
  由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纪检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竞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讨论确定
  根据资格审查、专业面试、考察等情况,综合分析岗位需求,统筹考虑、比选择优,由开发区党工委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六)履行程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由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进行任前公示,办理聘任手续,提交市委组织部备案。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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