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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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533 | 回复0 | 2012-6-23 10: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大同市行政区域内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2009年5月已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建设,经市ZF批准,从市直和各县区现有参公人员中,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直属各县(区)管理部遴选工作人员。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范围、名额
  
  1.此次公开遴选,从市直和各县(区)现有参公单位中具有参公身份的人员进行选拔,各县(区)公积金管理部遴选人员原则上从本县(区)产生。
  
  2.公开遴选的名额共14名。其中:市直1名、城区1名、矿区2名、南郊区1名、新荣区1名、大同县2名、天镇县1名、阳高县1名、浑源县1名、灵丘县1名、广灵县1名、左云县1名。
  
  二、公开遴选的条件
  
  遴选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能力、管理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不含聘干身份的参公人员);
  
  2.大学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40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连续2年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遴选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人事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前。
  
  报名方式及遴选工作程序,请登录大同市人事局网站(www.dtrsrc.gov.cn)查询。
  
  联系电话:
  
  大同市人事局考试录(聘)用科
  
  0352-5189161
  
  大同市人事局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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