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小锅四处开“花” 广电部门明确:擅自安装使用将被拆除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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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02 | 回复2 | 2009-7-26 17: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记者   邸东芳)   最近在市内许多住宅小区,一些居民放弃了数字电视,选择了自认为物美价廉的“卫星小锅”。17日记者从市广电局了解到,国家明令禁止个人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此,本市多部门将联合执法集中行动,予以严厉打击。
     我市的数字电视在今年首次进入大范围续费期,收费标准为每月23元。就在一些市民准备续费时,各个住宅小区出现了许多卫星小锅、屏蔽小锅的安装小广告。记者注意到,这些小广告声称卫星小锅能接收四五十个频道,而且一次掏钱后不需再缴费,便宜的价格吸引了不少市民购买。许多市民将这样的小锅安在窗台上、护窗上。
     记者按照一个广告上的电话号码与销售者取得联系,对方不厌其烦地介绍了卫星小锅的好处。对于价格,对方声称已经在让利销售,200元不能再低了,并承诺售后服务保证让消费者满意。记者试探地问道,这个不违反规定吗?别掏了钱让执法部门给拆了。对方信誓旦旦地承诺,安装的人多着呢,没事。
     17日,记者就此事与市广电局取得了联系。该局社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违反该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依法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2009-7-20 9:08:55    来源:大同晚报
Bigfish | 2009-7-26 17: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合法接收卫星电视!国内个人卫星电视接收在10月份试行新条例

国内个人卫星电视接收在10月份有新试行条例,也就是说 可以个人安装卫星电视天线 。但收看的星有限制, 要看国外卫星电视台要去登记交钱!如果国内再不开放,世界卫星条约将取消中国的直播权。国内租用的卫星在10月份再不开放,世界卫星组织 将取消中国的卫星电视直播权,所以在10月份 国内必须有动作.广电局现在利用干扰器,干扰县域个人用卫星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时代将成为历史.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广电总局和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将启动卫星电视产业链,并修改1993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129号令,该令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均实行许可证制度,个人禁止自行接收卫星电视。”

目前国家广电总局针对家庭用户的卫星直播市场发展停滞现状。正在进行129号令的修订工作。个人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政策将放开,2006年到2010年我国将至少有1亿家庭安装卫星电视接收机,相关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千亿元。我国拥有电视机4亿台,其中大部分是卫星电视的潜在市场用户。 闵长宁表示,这颗直播卫星将用三分之一的资源向全国发送公益性的47套电视节目和47套广播节目,其余三分之二将用于发射其他多种类型的娱乐文化节目,这意味着我国广电资源将大幅扩展。
Bigfish | 2009-7-26 17: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饭店发布的001号文件第一条: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在其它饭店吃饭或在家做饭,违反该规定,不去我饭店吃饭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没收其全部吃饭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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