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尾气检测进入倒计时:无环保标志禁行 黄标车限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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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36 | 回复0 | 2013-3-15 13: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4月1日和6月1日分别开始执行   12月1日,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告》,从2013年4月1日起,无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不得上路行驶;从2013年6月1日起,贴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将定时限制通行。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日益成为大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决定对无环保标志及黄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分阶段实施限制通行措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凡未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必须在2013年3月31日前进行机动车环保检验,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应将环保标志贴在不影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视线的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处;2013年4月1日起,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不得上路行驶。从2013年6月1日起,贴有黄色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每天7时到21时禁止驶入文瀛南北路以西,南环路、南环东路以北,西环路至云冈路,西环路北延匝道,西环路北延以南,新华街,站前街铁路桥以南,御河西路站东铁路桥以南,云州街以南区域。无环保标志及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得进入云冈、恒山等旅游景区。
  
  据了解,《通告》中所指的汽车包括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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