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网易侵权索赔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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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85 | 回复0 | 2011-10-12 15: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家贾平凹的新书《古炉》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享有出版权,但网易却在网络上刊登了该书的电子版,双方为此对簿公堂。今天上午,这起传统出版社向电子出版媒体索赔200万元的出版权官司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作为国内资深的文学作品出版方,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称:2008年12月16日,该社与作家贾平凹签订出版合同,约定该社享有《古炉》中文版本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的专有出版权,包括该作品的数字化制品及网络版版权。
  但是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无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要求,擅自在网易读书频道发布公告,并推出《古炉》全文电子版。
  人民文学出版社认为,网易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起诉要求网易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
  网易公司表示,该公司发布电子版《古炉》,是经作者贾平凹本人书面授权的,网易网站读书频道上对该书进行首发、连载,并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享有该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网易网站行为合法,不构成侵权。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还在审理中。
  ●前因后果
  据了解,早在今年1月,这场传统出版社与电子出版商的纷争便已经打响:2011年1月8日,在北京图书订货会预展上,人民文学出版社举办贾平凹新作《古炉》首发式。但在之前一天,网易读书频道独家推出《古炉》电子版。
  人民文学出版社马上发表声明称,网易此举属于侵权行为。
  作家贾平凹本人,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对网易有过许可授权,他说对所谓的电子版权并不十分清楚是怎么回事,“因为我自己不上网,也不会上网,当时有人传话说,把作品放到网上,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事情,钱少得很,就表态给一家吧,具体别的情况就不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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