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最牛规划局”如此之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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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87 | 回复0 | 2009-8-23 21: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些新闻、有些故事耐人寻味,把这些让人或愤怒或感慨的事件综合考量,从应城市长信箱“没功夫和你闲扯”的雷人回复和“湖应城,老百姓要你办点实事”的呼喊出现各大网站的时候,可发现其反映的深层次问题。
        
         检验一个省市的整体政务状况,往往从一个部门就可见端倪。
      
         十年时间,应城市规划局对于自己的违规行为不仅不予纠正,对市民反映的问题一直不予解决,相反还使得受害者赵菊香一家家破人亡,同时还扼杀了一个本该很有作为的年轻人。堪称“最牛规划局”。
        
违章建筑 “合法” 变脸
        
         2000年3月17日,应城开发区杨桥社区许金民在无任何手续的前提下擅自扩建房屋,扩建房屋是时占用了当时的公用通道,严重损害了相邻生产、通行、安全隐患等合法权益,相邻投诉到应城规划局。
        
         2000年3月21日规划局在众相邻的见证下口头让许金明留出通道但违章建筑依然按计划建成,应城市规划局面对邻居的多次投诉始终置若罔闻,违章建筑落成。
        
         2000年5月17日,应城市规划局在明知违章建筑损害了乡邻的利益、有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还为其补办[2000]第02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老屋实际占地103.78平米,新建房屋实际占地达186平米,土地证上批准占地150平方米,《建筑规划许可证》上占地上堂而皇之写为占地155.32平方米,许可证上多处留白,即成事实的工程性质扩建改写成翻建,违章建筑立刻变脸为“合法”。
        
         2001年4月4日受害人不得已以规划局对违章建筑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即颁规划证)侵犯其相邻劝诉之法院,2002年3月20日法院依法撤消了2000第023号《建设规划许可证》,而且随之2002年孝民终字第32号判决也判定:许金明建房占用原公共通道违法建房。至此,应城市规划局本应及时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且在长达近两年的时间里,受害人等多次去规划局要求规划局对违章建筑作出处理以恢复合法权益,应城市规划始终局置之不理。
        
         其中受害者最严重的赵菊香忍无可忍不得已2004年3月11日再起诉应城规划局行政不作为违法时,应城市规划局匆忙又给许金明补办[2004]第02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样[2004]年第023号许可证上多处空白,工程性质由翻建豪无程序和理由的改成“改建”,无最有厉害关系的许贵民和赵菊香邻居签字,占地面积同样毫无理由和程序改成160.65平米,距实际占地仍差近30平米。应城市规划局又一次不据事实,无视法规,于违章建筑带给受害人的重大损失不顾,使受害人的生活雪上加霜。
        
如此“扶贫”  掩耳盗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受害人诉应城规划局行政不作为由于[2004]第023号〈建设工程许可证〉,相关基层法院、中高级法院不据已定事实且故意拖延判决直至2009年使受害人赵菊香家的损失已到了无可弥补的地步。为此,直到要上到北京投诉时,应城市规划局知情后和基层政府找受害人交谈表达想自己纠正错误的想法,他们分别在2009年6月26日和7月11日交给受害人的委托代理人两份文字书,内容为扶贫性质的单方面表叙,毫无纠正错误和解决问题的诚意。想借用扶贫的名义,‘安抚’受害人来掩盖他们十年的违法行为。应城市规划局的做法也引起受害人相邻和亲属的公愤,并联名写信投诉给省长。
        
         对此,应城市规划局牛气十足的说,“她们告不倒我们的”!对于应城规划局从当初的怠慢失职到如今十年之后的依然牛气冲天,老百姓的合法民生权益乃至生命在随他们任意践踏,最牛规划局的背后是否有说不出‘苦衷’和‘交易’我们不得而知。
        
         我想,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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