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省人民医院招聘聘用制护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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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31 | 回复1 | 2019-2-16 09: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发挥136兴医工程中护理专业的重要作用,满足临床护理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9年招聘部分聘用制护士,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现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毕业起点)。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护理学专业。
  (4)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截至2019年9月,不在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含校外实习)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临床护士20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19年2月25日-2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未就业者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已就业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山西省人民医院护理岗位招聘表》(现场领取并填写),2寸彩色照片4张,到医院人事处(南院区办公楼三楼31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进行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免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在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以及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于护理岗位的特殊性,增加青霉素皮试项目,皮试结果呈阳性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拟定于2019年2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山西省人民医院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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