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内拖车费每次每辆最高不得超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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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815 | 回复0 | 2017-1-4 10: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驾车外出遇故障需要拖车该如何收费?太原市日前出台城市道路和开放式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拖车最低起步价 (10公里内)为每车次210元。该标准从2016年12月28日开始执行,试行期两年。
  
  城市道路和开放式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是指在太原市境内城市道路、开放式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的机动车,由车辆救援服务机构提供救援服务并收取的费用。
  
  根据收费标准,以一辆6座以下小轿车为例,如在距离太原主城区20公里的公路上抛锚,其拖车到主城区的价格为:基价210元,加上10公里的拖车费80元,总计290元。
  
  同时,无论是拖车还是吊车,遇到特殊情况还需要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成:当日20时至次日6时期间为夜间作业,需要加收 15%;冰雪路段加收 15%;夜间冰雪路段加收20%;隧道内作业加收20%。
  
  需要说明的是,拖吊一体的救援车辆,未使用吊车的不得收取吊车费,拖、吊同时使用的,拖车据实收取,吊车按50%收取;接受委托的救援车辆已到达现场,因当事人原因不再实施救援时,按相应故障事故车型基价标准的50%收费。
  
  太原市境内每次每辆拖车作业费(起步公里拖车费与超起步公里拖车费之和)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车辆驾驶人若需送油、更换备用胎等普通救援服务,服务里程在10公里内,起价为每次100元;超过10公里后,超过部分按每公里10元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次300元。
  
  车辆救援服务机构接受当事人委托及作业前,应向当事人明确告知所需的作业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当事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救援并收费。车辆救援服务机构收费时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在税务发票上注明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计费单位和收费金额等明细内容,注明的内容或提供的清单与收费公示的内容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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