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酒店祭拜法官仅仅当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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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06 | 回复0 | 2009-6-21 09: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6日,有网友在某社区发帖《不看后悔!天下奇闻!居然有人天天拜法官》。帖中爆出,广西阳朔县有家酒店设坛,员工们居然不是在集体拜财神,而是拜包公、狄仁杰和“现代法官”的塑像,下面铺的便是那写着“清官显灵”的红布。游人参观不绝,甚是热闹。原来这个叫“一尺水”的公司投资了一大笔钱盖酒店,却盖了很久都没有盖成,主要是跟政府有了矛盾,跟阳朔政府打了几场官司,为了能得到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员工们竟然想出这么个歪招。“一尺水”曾被阳朔县政府列为2007年的重点开工建设项目。2008年10月酒店建成,这个投资近两亿的酒店却因阳朔县政府部门的干扰迟迟不能投入运营,还强行拆除了有合法手续的广告牌。(6月18日华商网-华商报)
  广西阳朔县的这家酒店,因投资的公司与地方政府闹起了别扭,不得已诉上了公堂。按理说这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即通常所说的“民告官”,受理法官只要依法审理即可,但“钱”遇上了“权”,谁将强势而笑傲到最后还真的不好说。可不,这家酒店面对久拖不决的官司,只能把希望寄托于“心诚则灵”的祭拜上了,他们别出心裁地在酒店中设坛,祭拜的竟然不是财神而是包公、狄仁杰及“现代法官”!

  该酒店的这一招还真吸引人,不仅游人参观不绝,而且媒体也瞄上了,通过媒体的一番渲染,相信地球人都会知道的。不过,对酒店的这一异乎寻常的行为,公众可千万别当闹剧看!其一,我国“民告官”案件,“民”胜者并不多,往往是输钱输气力还输了理,毕竟手握公权力的地方政府(也包含有关职能部门),不是说想告倒就能告倒的。人高于法、权大于法,在我国某些地方还表现得相当突出。其二,这家酒店也走上了法律之路去为自己讨说法,其结果怎样?打了几场官司悬而未决。“钱”不能生“钱”,投资方焉能不急?该酒店寄希望法官显灵,也是被逼无奈的“创新”之举呀!

  我国作为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依法行政,把宪法和法律作为行政的活动准则,商人也是法律保护之公民,只要他们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地方政府就要亲商、爱商、富商,给他们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而作为法院,必须公正司法,原告也好被告也好,“钱”与“权”都不能成为妨碍司法的绊脚石,一切都要按法律办事,以公正的判决去昭示法律的尊严,以贴心的服务去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手段也是最后屏障,司法工作者千万不能做“歪嘴和尚”,将好端端的法律“真经”给“念歪”了!

  祭拜“法官”,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我国的司法之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我国还或多或少地存在,极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敬的“现代法官”,还是请你走下神坛为好,如果硬要让老百姓去祭拜你,那可就真的成为社会闹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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