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专家公寓楼的全体教职工致常乃军校长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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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716 | 回复3 | 2012-5-5 06: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大同大学专家公寓楼的全体教职工致常乃军校长的一封信
-------------强烈要求学校公开专家公寓楼各项收费标准

尊敬的校党委、校长:
根据山西省发改委2007年6月8日第218号文件,核准我校专家公寓楼共14幢总投资额14519.53万元,再加上大同市土地费4千多万元,总共不到2个亿。按照现在我校后勤处公布的14幢楼收费统计,总价是37916,98473万元,多收1.79亿。现在专家公寓楼全体教职工住户不清楚多收这么多钱准备干什么。听说中介公司办房屋产权证还要收10—20%的费用。
鉴于上述情况,专家公寓楼的全体住房要求:
1. 公布全部收费条目;
2. 公布实际投资支出;
3. 召开专家公寓楼全体住房大会,讨论有关房屋的一切事宜;
4. 以后专家公寓楼发文件,要以学校的名义,正规一点,不要总是以售房领导组办公室发文,又不加盖任何公章。这和大街上的小广告有什么两样?


专家公寓楼的全体 (来源 百度吧大同)
menhumajia | 2012-5-5 06: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同大学专家公寓楼全体涉及收旧房的教职工
致常乃军校长的一封信
——收旧房没有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
尊敬的校长:
一、 2007年秋,大同大同集资盖家属楼,学校有关领导承诺每平米不超过1000元。
二、 因大同市城市发展规划,我校集资盖房用地性质改变(补交土地费),这样专家公寓楼的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三、 原有旧房的教职工,房屋产权为100%的房改房,是私有财产。原来退旧房的前提没有了,新房的性质变了,所以学校要求退旧房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的事情,无任何法律和政策依据。
四、 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是社会文明的窗口,校长是引领文明的带头人。望校长多了解大同大学专家公寓的历史沿革,做出符合广大教职工的正确决策。
五、 强烈要求校长与大同大学专家公寓多数涉及旧房户对话。
六、校长要多征求普通教职工的意见,俗话说:“多听则明,偏听则暗”,望校长能体察民情,了解实情,不能单方面的只听某些人的一面之词。
全体大同大学专家公寓有旧房教职工
2012年4月29日
menhumajia | 2012-5-5 06: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常校长:
您好。
这封信是否该写,我犹豫了很久。以我的年龄,不应再做这近乎愤青的事情,何况更多包含对私利的考虑,但心中压抑日甚。有何影响难以预测,总乐意从好的方面考虑,故决定写了。
大同大学的房子问题根本是学校利益与职工利益的冲突,冲突的根源则是领导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
开发商的鸿儒小区(经济适用房)和学校的专家公寓(集资房)几乎同时开发,大多职工选择了专家公寓,这一选择基于两点,一是对学校的信任,二是学校领导多次表态“绝不赚职工一份钱”。职工由此判断,同时期同地段专家公寓的房价一定会低于惟利是图开发商鸿儒小区的房价,在此考虑上,即使退还旧房职工也愿意。如果现在有人说职工当初的选择是错的,那他绝对是错的,大学和领导都不值得信任,职工还能信任什么。
太出乎意料了,2007年,专家公寓楼的房价公布后大家惊奇了,并没有预料那样低于开发商的房价,私下理解可能是真材实料吧。自己的钱用于自己的房,贵有所得。学校沉默了。职工接受了。
太出乎意料了,2009年,职工发现,专家公寓楼并非物有所值。以职工之钱集资建设职工之房,职工希望知道成本,不敢奢望知道每一分钱怎么花,但总该有个大致说明吧?学校拒绝了。职工心凉了。
太出乎意料了,2012年,学校因ZF征收土地出让金而大幅提高房价。开发商的鸿儒小区也曾因此欲提高房价而在业主的抵制下没有得逞,但在大同大学专家公寓就要实现了。职工想明白四个问题,一、假设学校没有资质建设集资房而违规集资建房,由此导致的额外成本应由谁承担?二、假设学校有资质建设集资房而在成本预算时未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其中,误导职工参与集资建房,由此导致的额外成本应由谁承担?三、因校方管理不善导致施工中增加的额外成本应由谁承担?四、假设以上费用均由职工承担,做为全额集资者的职工,是否有权利知道本次大幅提高的房价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职工总是相信,虽然没有完备的合同,大学的诚信和担当是绝对不会低于惟利是图的开发商的,职工也不会无理取闹,他们只是想知道自己的钱应该怎么花,是怎么花的?但学校生气了,解释没有,协商休想,钱不交就扣。职工心伤了。
更出乎意料了,学校居然使用极端粗暴的方法回收旧房。大同大学的旧房是房改房,房改房是福利房,是国家对以前长期实行低工资的一种补偿,已经属于职工个人私有,学校只具有优先购买权。福利房只应享受一次职工是接受的,因此,集新房退旧房职工是理解的,所以当初和学校签订了退房协议。但现在的问题是,全额集资房是福利房吗?比开发商鸿儒小区的房价都贵,职工享受到了什么福利?再若由职工补缴了土地出让金,集资房就应该是商品房,退旧房的前提存在吗?学校总以为自己为职工谋取了天大的福利,但是否应该记得集资是2007年发生的,所谓的福利是5年来社会房价上涨相对造成的,若社会房价下跌那所谓的福利还在吗?再退一步,假设学校应该回收旧房,补偿是否应该双方协商?学校报出的每平米一千元的回收价是怎么评估出来的?没有回答,但学校真的恼怒了,不退旧房将不得参加评优、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就地免除职务、立即停课反省、按日从工资中扣除自己居住自己旧房的租金。值得庆幸,学校权力还是有限,否则更严厉的手段像限制人身自由、剥夺政治权力等也是可能出现的。电视剧中一国民党官员的话就要现实了,“我们当官人的办法就是让你们这些不当官的人没有办法”。终于,职工心死了。
大同大学职工曾经早也盼,晚也盼,希望来一个开明的领导能认真听取压抑已久职工的呼声,希望来一个处事能力强的领导能把长期以来为各种矛盾所困扰的职工和学校解放出来,希望来一个积极进取的领导能将处于合并后人心涣散的学校凝聚起来走向正轨。终于,常校长来了,人们把期望寄托在了您的身上,但从对房子问题的处理上看,职工是极端失望的,这是您的工作作风吗?我绝对无意冒犯,但真的只能用四个字概括——简单、粗暴。
我经常望着学校门口巨石上“大道之行”四个字沉思。我们的大学,学术是否能有建树受许多条件制约,但大道之行是可能的,大学应该成为社会道德之楷模,校长应该是开明、公正、儒雅之典范。权威是必须的,建立在职工信任与支持上,那将是永远的,建立在粗暴与强权上,那只能是一时的。对蛮横而忍让是懦弱,职工也曾为领导威信扫地而遗憾;对忍让而蛮横是无德,职工只能心寒、心伤、心死。如此粗暴的做法发生在大学里确实令人意想不到,大学应该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不应该以权压人、以势欺人。常校长,职工盼您能妥善处理房子问题,这是别人留下的烂摊子,很难,要平衡各方利益,要公正公开,但从纷乱中理出头绪,于困难中找出办法,解决别人久拖未决的事情才能体现出您的能力与魄力,希望您能成为为全体职工和学生所仰慕的智者,以您的人格魅力引领大学走向“大道”,让大同大学成为“大道之行”之地。
以上内容,既有对自己私利考虑,也有对学校前途担忧,更有对校长期盼。非常期盼常校长能在学校发展的关键时刻大有作为,能有一位好校长,职工幸甚、学生幸甚、学校幸甚。
压抑已久,不吐不快,言语不周,敬请见谅。
大同大学教师于2012年4月30日
冰吉恒 | 2012-5-5 06: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房子惹的祸
党委书记利用职权少花钱占大房;校长用公款千万元去宾馆开房;
能闹上钱的中层到处弄房:有权的干部能便宜买上房:
部分处级教授假离婚为不退房:领导亲戚能白占房:
学校要抢教职工的房改房:院长书记半夜去赶老师腾房:
教职工人心慌慌为保自己房。房房房,罪魁祸首的房,
违法乱纪都因为房,你把大同大学要引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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